一、合作原则
公平统一、互动互补、互利共嬴。
二、销售模式
为尽量缩短流通渠道,减少中间环节,便于管理和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,为合作商提供最大发展和利润空间,洪瑞光祥主要采用代理商拓展市场。目前,代理商销售已成为我司产品市场推广的一条主体销售渠道。
三、代理商的资格要求和承担的责任
1、独立的法人实体。在工商局注册的 "经营范围"中包括安防、通信产品销售,安防、通信技术服务等内容。
2、有独立的办公场地,成为我司代理商后,需开辟专有的场地展示我公司产品和摆放宣传资料,并有专人负责。
3、至少拥有 1年以上业务经验,并且具有良好的公司形象。具有系统集成和解决方案销售经验。
4、同意积极销售我司系列产品,并且主动配合公司开发市场。具备完整公司组织结构,以及致力于销售我司系列产品的销售和服务队伍。
5、业务集中在安防市场。拥有稳定客户群,并对客户有深入了解。
6、在安防通信产品中,以销售我公司系列产品为主。
7、遵守我司系列产品渠道业务规范。在多家竞争时接受我司对产品报价的协调。
8、定期参加我司的市场活动、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。
9、按代理协议,受洪瑞光祥委托对本地用户或工程商进行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。
10、按代理协议,在协议期内(暂定一年)完成规定的销售量。
11、若协议期内不能完成销售量,我司可根据具体合同来办理。
四、代理商享受权益
(一) 代理商可从洪瑞光祥获得的技术支持
1、产品技术培训。
2、完整方案及标书等的制作协助。
3、工程实施维护等解决方案协助。
4、24小时实时技术咨询受理(电话、电传、在线咨询等方式)。
5、24小时市场服务热线,随时提供各种市场服务。
(二) 代理商可从洪瑞光祥获得的市场支持
1、 无偿获得市场信息资源。
2、市场宣传活动和产品广告的支持。
3、 市场评估协助及持续改进建议。
五、代理商的权益保证
1、提供高质量通信产品。
2、加大市场推广力度,树立强大的品牌形象。
3、原则上洪瑞光祥不向当地终端直接供货。
六、代理商的承诺
我公司有严格的区域划分政策,所有经销商或个人,均只能在其取得经销资格的区域范围运作,不得跨区销售,否则一概视为窜货。